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的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5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60.27%,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总决算27.54万元,比预算数38.01万元减少2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27.5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比2016年度决算公开数减少42.3万元,减少原因:本年车辆调拨、报废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2017年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及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的7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54万元,比上一年减少60.27%,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总决算27.54万元,比预算数38.01万元减少27.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27.5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比2016年度决算公开数减少42.3万元,减少原因:本年车辆调拨、报废减少,车辆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2017年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要求及公务用车改革政策,严格控制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