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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4年人代会报告
时间:2019-03-22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4日在丹东市振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三次会议上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学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实现连续四年进入全省“先进检察院”行列,并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紧密配合公安、法院,形成工作合力,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25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88件371人,依法批准逮捕248件3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8件626人,依法提起公诉375件514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们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的特点,注意把握好“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原则,依法稳妥地批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对涉及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都坚持快捕快诉。对过失犯罪、初次犯罪、老年人犯罪等案件,都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严把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在落实上,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两法两规”,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纠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持实行谁办案谁负责,有错必纠,违责必查。加强对案件的管理,规范案件管理大厅,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案,跟踪监督办案全过程。对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实行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解决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和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坚决防止作出不当的批捕起诉决定。

——及时化解诉讼程序中的各类矛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调解、检察和解工作。诉讼中的矛盾能化解的,都及时化解;不能全部化解的,也都让矛盾在检察环节变缓变冷。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都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注意改进接待信访者的态度和方法,文明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控申部门连续九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突出以查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院交办、人大代表关注、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22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重大案件12人。先后查处了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陈某、何某、市政工程处所属第一、二、三工程公司经理韩某、侯某、王某等市政建设领域系列贪污受贿案;查处了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队长姜某、经侦支队民警王某、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司法鉴定中心法医赵某等司法领域系列徇私枉法案;查处了安民镇副镇长高某、王某、中和村副主任董某等动迁领域系列玩忽职守案;查处了西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曲某、主任冯某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案;查处了抗馆改造中副馆长胡某受贿案;查处了浪头镇北安民村村书记原某等四人挪用公款案,东安民村村主任吕某贪污案,顺天村村主任王某等四人贪污案,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市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和辖区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的镇村开展预防调查,深度分析预防形势,为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向市公安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写出发案原因剖析材料5份,写出预防调查报告4份,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了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深入辖区公安分局及所属有执法权的科所队,以及振兴区和合作区安监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通过说明不立案理由等方式,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案件,通过追捕追诉的方式予以调整,全年共追捕追诉漏犯12人。依法行使刑事抗诉权,对认为法院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全年共提出抗诉2件。对符合不批捕、不起诉条件的,均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全年共不批捕40人,不起诉21人。坚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谨慎行使量刑建议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积极探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受理民事诉讼申诉案件39件,立案29件,督促起诉15件,对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了丹东市国税局对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依法为国家追缴税款200余万元;下发检察建议纠正了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振兴区卫生系统行政非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对丹东市环保局及振兴区环保局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审查。对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依法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强化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开展的“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督,严格监督和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注重对无羁押必要的审查,注意对监外执行错误的发现和纠正。

——强化自身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和“规范执法年”活动,通过纪检巡查、联合评查、检务督察、办案责任倒查等方式,强化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步监督和检查,推进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的形成。主动接受区委领导,凡属重大工作安排、重要工作事项,都及时向区委请示,依靠区委解决影响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们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办理好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虚心接受人民政府的工作建议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改正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综合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每周一次检察长例会、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院务会、每半年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参加地方党委和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学习,提升班子理论素质和解决问题能力。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人事、党建、重大案件和重大项目开支,实现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强化“一岗双责”,院规定了检察长年办案数量和为干警讲课次数,明确部门和干警出现问题,分管领导要负连带责任。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采取专题学习、讲座、座谈、演讲、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继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观念和政治鉴别力。组织开展学历史、讲传统、做贡献和《中国梦——我的检察官故事》演讲等系列活动,提高了干警爱党爱国爱岗的觉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定期选学中纪委网站公布的典型案例,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两法两规”的贯彻实施,结合检察实际工作,与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执法”为主题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组织开展“执法季度评查”“模拟实战练兵”“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竞赛”活动和学习考试。全面推进“科技强检”,购置了侦查办案设备,大力提升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办理案件,今年2月18日上线全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办案能手”和“专业人才”竞赛活动,有1 人被最高检录入人才库,有2 人被省院评为办案标兵,有3人被市院评为庭审最佳辩手。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有6人正在就读在职研究生,有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开展以“聚力文化、礼仪文化、廉政文化、忠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建设,丰富了院图书阅览室,组织参加上级院开展的书画征集活动,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趣味运动会,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干警户外拓展训练,在活动中陶冶干警的情操,营造“忙有乐趣,闲有情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执法理念还要加快转变;二是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案件多、新人多、骨干少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四是“送法上门”“送法到人”工作开展的还不到位。我们对此将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这既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又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是要认真贯彻最高检察院各项检察改革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保障改革。

三是要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振兴、法治振兴建设。继续保持对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四是要正确把握罪与非罪、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把法律监督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件事情,都要一抓到底,以执法为民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

六是要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下大气力抓好队伍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整改传统思维方式和习惯执法作风;

七是要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有力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大气秀美新振兴而努力奋斗!

2014年人代会报告

政治部   2024-12-09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4日在丹东市振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三次会议上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学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去年实现连续四年进入全省“先进检察院”行列,并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紧密配合公安、法院,形成工作合力,维护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25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88件371人,依法批准逮捕248件3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8件626人,依法提起公诉375件514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们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的特点,注意把握好“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原则,依法稳妥地批捕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对涉及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都坚持快捕快诉。对过失犯罪、初次犯罪、老年人犯罪等案件,都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严把案件质量标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在落实上,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两法两规”,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纠正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持实行谁办案谁负责,有错必纠,违责必查。加强对案件的管理,规范案件管理大厅,实行统一收案,统一分案,跟踪监督办案全过程。对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实行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解决了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和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坚决防止作出不当的批捕起诉决定。

——及时化解诉讼程序中的各类矛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调解、检察和解工作。诉讼中的矛盾能化解的,都及时化解;不能全部化解的,也都让矛盾在检察环节变缓变冷。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都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建立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注意改进接待信访者的态度和方法,文明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控申部门连续九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突出以查办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院交办、人大代表关注、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大要案22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重大案件12人。先后查处了市政工程管理处副处长陈某、何某、市政工程处所属第一、二、三工程公司经理韩某、侯某、王某等市政建设领域系列贪污受贿案;查处了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队长姜某、经侦支队民警王某、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司法鉴定中心法医赵某等司法领域系列徇私枉法案;查处了安民镇副镇长高某、王某、中和村副主任董某等动迁领域系列玩忽职守案;查处了西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曲某、主任冯某玩忽职守、私分国有资产案;查处了抗馆改造中副馆长胡某受贿案;查处了浪头镇北安民村村书记原某等四人挪用公款案,东安民村村主任吕某贪污案,顺天村村主任王某等四人贪污案,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市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和辖区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的镇村开展预防调查,深度分析预防形势,为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向市公安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写出发案原因剖析材料5份,写出预防调查报告4份,开展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了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深入辖区公安分局及所属有执法权的科所队,以及振兴区和合作区安监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通过说明不立案理由等方式,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案件,通过追捕追诉的方式予以调整,全年共追捕追诉漏犯12人。依法行使刑事抗诉权,对认为法院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全年共提出抗诉2件。对符合不批捕、不起诉条件的,均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全年共不批捕40人,不起诉21人。坚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谨慎行使量刑建议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积极探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受理民事诉讼申诉案件39件,立案29件,督促起诉15件,对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了丹东市国税局对某公司行政处罚一案,依法为国家追缴税款200余万元;下发检察建议纠正了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振兴区卫生系统行政非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对丹东市环保局及振兴区环保局五年内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审查。对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是正确的,依法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强化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开展的“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监外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督,严格监督和杜绝超期羁押情况发生,注重对无羁押必要的审查,注意对监外执行错误的发现和纠正。

——强化自身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和“规范执法年”活动,通过纪检巡查、联合评查、检务督察、办案责任倒查等方式,强化对各项检察业务的同步监督和检查,推进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的形成。主动接受区委领导,凡属重大工作安排、重要工作事项,都及时向区委请示,依靠区委解决影响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们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办理好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虚心接受人民政府的工作建议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时改正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干警综合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每周一次检察长例会、每月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院务会、每半年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参加地方党委和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学习,提升班子理论素质和解决问题能力。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人事、党建、重大案件和重大项目开支,实现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强化“一岗双责”,院规定了检察长年办案数量和为干警讲课次数,明确部门和干警出现问题,分管领导要负连带责任。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采取专题学习、讲座、座谈、演讲、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继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大局观念和政治鉴别力。组织开展学历史、讲传统、做贡献和《中国梦——我的检察官故事》演讲等系列活动,提高了干警爱党爱国爱岗的觉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定期选学中纪委网站公布的典型案例,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两法两规”的贯彻实施,结合检察实际工作,与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执法”为主题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组织开展“执法季度评查”“模拟实战练兵”“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竞赛”活动和学习考试。全面推进“科技强检”,购置了侦查办案设备,大力提升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办理案件,今年2月18日上线全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办案能手”和“专业人才”竞赛活动,有1 人被最高检录入人才库,有2 人被省院评为办案标兵,有3人被市院评为庭审最佳辩手。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有6人正在就读在职研究生,有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开展以“聚力文化、礼仪文化、廉政文化、忠诚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建设,丰富了院图书阅览室,组织参加上级院开展的书画征集活动,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趣味运动会,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干警户外拓展训练,在活动中陶冶干警的情操,营造“忙有乐趣,闲有情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执法理念还要加快转变;二是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案件多、新人多、骨干少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四是“送法上门”“送法到人”工作开展的还不到位。我们对此将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这既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又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2015年,我们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是要认真贯彻最高检察院各项检察改革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改革、保障改革。

三是要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振兴、法治振兴建设。继续保持对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把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四是要正确把握罪与非罪、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把法律监督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件事情,都要一抓到底,以执法为民实际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

六是要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下大气力抓好队伍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整改传统思维方式和习惯执法作风;

七是要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有力的干劲,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大气秀美新振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