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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为民】直播!公开听证
时间:2021-06-08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6月7日上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邵某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网络直播。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朱晓东主持,案件主办检察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参加,并邀请教师代表一同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案件基本情况、移送审查起诉意见等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案件主办检察官详细地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邵某表示:“后悔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了解到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愿意改过自新,认罪认罚,保证绝不再犯,恳请检察机关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主办检察官介绍的办案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意见后,分别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休会后听证员闭门评议,形成独立的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能结合案情,明晰法理,对案件处理得当,社会效果好,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本次公开听证会议以直播方式进行,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办案实践当中,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仅确保了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公正性,也使人民群众更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以更直观的方式进入到百姓生活中,既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又彰显了法律威严,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听证会结束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公开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冰、综合业务部主任杜安莉及朱晓东对记者提出的公开听证的意义、适用范围、参与听证会的人员资格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创新,也是制度建设的再完善。开展公开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用的一种办案方式。公开听证已成为丹东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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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为民】直播!公开听证

第一检察部   2024-12-09

   6月7日上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邵某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网络直播。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朱晓东主持,案件主办检察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参加,并邀请教师代表一同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就案件基本情况、移送审查起诉意见等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案件主办检察官详细地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邵某表示:“后悔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了解到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愿意改过自新,认罪认罚,保证绝不再犯,恳请检察机关对我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主办检察官介绍的办案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意见后,分别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休会后听证员闭门评议,形成独立的评议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能结合案情,明晰法理,对案件处理得当,社会效果好,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本次公开听证会议以直播方式进行,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办案实践当中,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仅确保了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合法性和实体公正性,也使人民群众更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以更直观的方式进入到百姓生活中,既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又彰显了法律威严,保障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听证会结束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与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公开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冰、综合业务部主任杜安莉及朱晓东对记者提出的公开听证的意义、适用范围、参与听证会的人员资格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战略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创新,也是制度建设的再完善。开展公开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用的一种办案方式。公开听证已成为丹东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