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检民关系、提高师生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创新校园普法模式,与丹东四中联合成立“校园法律工作室”。4月16日上午,在丹东四中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暨校园法律工作室成立揭牌仪式。丹东四中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国清,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晓东,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潘嗣修及部分检察人员和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李国清代表学校向朱晓东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随后,朱晓东为师生进行了《学好法律,护航人生》的专题授课。课程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官职业特点及学生职业规划展开,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对学生中多发的如寻衅滋事、盗窃、故意毁坏财物、欺凌、性侵等方面犯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激发了学生学好法律的浓厚兴趣。此外,朱晓东还对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进行了全方位介绍,对学生的学业及未来职业规划给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学生们纷纷表示,听了这堂课,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对进入检察机关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检察官产生了强烈兴趣。授课结束后,检察官们在现场为师生们提供了法律咨询。检察官们在校团委书记卫齐的带领下参观了特色教育基地,了解了学生学习及社团活动等情况。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多种形式,为师生们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一是要建章立制,推动互联共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把共建做深做实。二是要创新教育模式,开展普法、咨询、调研、模拟法庭,参观教育基地、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丰富检校合作形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让课堂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延伸。
为密切检民关系、提高师生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创新校园普法模式,与丹东四中联合成立“校园法律工作室”。4月16日上午,在丹东四中举行了法治副校长聘任暨校园法律工作室成立揭牌仪式。丹东四中党委委员、副校长李国清,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晓东,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潘嗣修及部分检察人员和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李国清代表学校向朱晓东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随后,朱晓东为师生进行了《学好法律,护航人生》的专题授课。课程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检察官职业特点及学生职业规划展开,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对学生中多发的如寻衅滋事、盗窃、故意毁坏财物、欺凌、性侵等方面犯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激发了学生学好法律的浓厚兴趣。此外,朱晓东还对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进行了全方位介绍,对学生的学业及未来职业规划给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学生们纷纷表示,听了这堂课,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对进入检察机关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检察官产生了强烈兴趣。授课结束后,检察官们在现场为师生们提供了法律咨询。检察官们在校团委书记卫齐的带领下参观了特色教育基地,了解了学生学习及社团活动等情况。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多种形式,为师生们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致力于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一是要建章立制,推动互联共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把共建做深做实。二是要创新教育模式,开展普法、咨询、调研、模拟法庭,参观教育基地、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丰富检校合作形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让课堂上的知识在实践中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