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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获“五星党支部”力推检察“党建+”
时间:2021-01-21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为切入点,在“党建+”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在“四个狠抓”上下足功夫,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开展方向+,狠抓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院总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时刻把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抓政治安全工作中下大力、使狠劲,确保全院政治安全。注重理论提升。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党组、支部书记带头上台为支部上党课或开展研讨交流,共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8次。并借力学习强国平台、上级院学习培训、省公务员学习网载体等,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确保支部政治方向不偏。严明各项纪律。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随机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监督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参观教育警示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

    二、开展标准+,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压实党建责任制。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规范化地开展党建工作,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制定《党建工作规范》,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流程。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年初部署工作、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总结,督导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党组成员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契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情况常态督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开展创新+,狠抓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打造“振兴检察”品牌工作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平台。 创新教育模式。突出政治立场坚定、主责主业提升、纪律意识增强、精神面貌提振,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融合式、自主式、互动式”、“实战性、实用性、实效性”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采取文化熏陶、典型引领、竞争激励、参观见学等措施,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党建联席协议》,共同开展联席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党建质量。支部专题党日活动情况多次被《检察日报》《丹东日报》及市院内网刊发报道。 创新党建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管理的有机统一,在内网设立党建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工作,仅2020年振兴检察院各类稿件在国家级媒体发稿5篇、省级媒体发稿31篇、市级媒体发稿60篇,更新微博432条、微信149条、更新头条232条,其中有2条微信登上省级月排行榜,自制扫黑除恶专题MV同期阅读量突破3000,促进了党建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开展职能+,狠抓各项建设,进一步延伸党建工作触角 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 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单位全面建设。坚持下好政治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的“三步棋”,用党建引领全面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认真学习“党建+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结合院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制定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和工作规则,理清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靠实了育人才、用人才的“第一责任”。注重择优选拔,积极建立以竞争择优为特点的人才选拔机制。今年2名青年干警入选辽宁省“四类人才”库,我院入选总数在全地区处于领先位置。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发展。坚持“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部门优化整合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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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获“五星党支部”力推检察“党建+”

政治部   2024-08-14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为切入点,在“党建+”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在“四个狠抓”上下足功夫,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开展方向+,狠抓政治建设,进一步坚定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院总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时刻把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抓政治安全工作中下大力、使狠劲,确保全院政治安全。注重理论提升。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党组、支部书记带头上台为支部上党课或开展研讨交流,共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8次。并借力学习强国平台、上级院学习培训、省公务员学习网载体等,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确保支部政治方向不偏。严明各项纪律。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随机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监督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参观教育警示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

    二、开展标准+,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压实党建责任制。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规范化地开展党建工作,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制定《党建工作规范》,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流程。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年初部署工作、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总结,督导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党组成员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契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情况常态督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开展创新+,狠抓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打造“振兴检察”品牌工作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平台。 创新教育模式。突出政治立场坚定、主责主业提升、纪律意识增强、精神面貌提振,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融合式、自主式、互动式”、“实战性、实用性、实效性”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 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采取文化熏陶、典型引领、竞争激励、参观见学等措施,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党建联席协议》,共同开展联席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党建质量。支部专题党日活动情况多次被《检察日报》《丹东日报》及市院内网刊发报道。 创新党建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管理的有机统一,在内网设立党建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工作,仅2020年振兴检察院各类稿件在国家级媒体发稿5篇、省级媒体发稿31篇、市级媒体发稿60篇,更新微博432条、微信149条、更新头条232条,其中有2条微信登上省级月排行榜,自制扫黑除恶专题MV同期阅读量突破3000,促进了党建工作质量的提升。

    四、开展职能+,狠抓各项建设,进一步延伸党建工作触角 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 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单位全面建设。坚持下好政治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的“三步棋”,用党建引领全面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认真学习“党建+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结合院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制定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和工作规则,理清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靠实了育人才、用人才的“第一责任”。注重择优选拔,积极建立以竞争择优为特点的人才选拔机制。今年2名青年干警入选辽宁省“四类人才”库,我院入选总数在全地区处于领先位置。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发展。坚持“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部门优化整合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