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以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题调研的通知》为抓手,在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中,确立了重视从“点上”抓案件,上升到基层“面上”抓社会治理,再到“线上”抓行业专项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党组文件形式上报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积极治理消除农村违法占地建设和城市私搭乱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一、重视“点上”案件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情况,聚焦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法检察监督
2月份以来,该院共走访区国土执法大队6次,查阅国土行政处罚案件90余件,借阅2017、2018两年度的行政处罚卷宗70册,汇总制作了辖区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清单,详细记录了处罚的时间、内容、催告时间以及法院受理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发现,辖区内农村存在违法占地建住房、库房、仓储房、大棚房及硬化水泥地面等搞非农建设现象,违建总面积达99.5亩,违建状态长期未消除。 该院把解决国土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检察的重点,对5件已进入执行环节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其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了监督力度和效果;通过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和法院沟通协调,解决了区法院对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不受案的问题;此外还对国土执法卷宗制作不规范、行政处罚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提出了口头建议。
二、上升基层“面上”综合治理,纳入全区重心工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向辖区内负有监管职责的汤池镇政府等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要以全国大棚房整治为契机,将辖区土地管理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建立镇村组土地监管预防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定期召开监管会议通报情况,形成违建治理动态监督体系。行政机关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 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形成《关于我区违法占地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关于将镇街土地监管情况纳入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工作建议》,并以党组文件形式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和区政法委主委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全面支持、落实该院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行业“线上”专项治理,加强协调沟通,破解工作难题
通过该院的建言献策,区政府领导批示区自然资源局对于违法占地建设要同司法机关一道“梳理我区违法占地处理的程序,拆除的办法……,深入研究破解”,行政机关正部署通过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解决和消除辖区违法建设问题。 该院正和区委政法委研究落实,将镇街农村土地监管情况和城市私搭乱建情况,一并纳入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区委政法委已经进入立项考察论证阶段。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以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题调研的通知》为抓手,在开展专项调研活动中,确立了重视从“点上”抓案件,上升到基层“面上”抓社会治理,再到“线上”抓行业专项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党组文件形式上报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积极治理消除农村违法占地建设和城市私搭乱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果。
一、重视“点上”案件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情况,聚焦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法检察监督
2月份以来,该院共走访区国土执法大队6次,查阅国土行政处罚案件90余件,借阅2017、2018两年度的行政处罚卷宗70册,汇总制作了辖区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清单,详细记录了处罚的时间、内容、催告时间以及法院受理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发现,辖区内农村存在违法占地建住房、库房、仓储房、大棚房及硬化水泥地面等搞非农建设现象,违建总面积达99.5亩,违建状态长期未消除。 该院把解决国土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作为行政检察的重点,对5件已进入执行环节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其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了监督力度和效果;通过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和法院沟通协调,解决了区法院对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不受案的问题;此外还对国土执法卷宗制作不规范、行政处罚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提出了口头建议。
二、上升基层“面上”综合治理,纳入全区重心工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向辖区内负有监管职责的汤池镇政府等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要以全国大棚房整治为契机,将辖区土地管理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建立镇村组土地监管预防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定期召开监管会议通报情况,形成违建治理动态监督体系。行政机关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 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形成《关于我区违法占地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关于将镇街土地监管情况纳入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工作建议》,并以党组文件形式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和区政法委主委要领导先后批示肯定,全面支持、落实该院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行业“线上”专项治理,加强协调沟通,破解工作难题
通过该院的建言献策,区政府领导批示区自然资源局对于违法占地建设要同司法机关一道“梳理我区违法占地处理的程序,拆除的办法……,深入研究破解”,行政机关正部署通过开展行业专项治理活动,解决和消除辖区违法建设问题。 该院正和区委政法委研究落实,将镇街农村土地监管情况和城市私搭乱建情况,一并纳入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区委政法委已经进入立项考察论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