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丹东”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周”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设置四个环节。一是以自学和小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我是宪法朗读者”活动,熟读宪法读本、撰写心得体会,增强法律素养;利用党日活动的时间开展党小组集中学习,分享学习心得。二是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组织进行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巩固学习成果。三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及“12.5”国际志愿者日,于12月5日下午,在安东老街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本次宣传的重点是向民众普及宪法知识,及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活动共受理群众咨询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围绕“宪法学习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加强普法力度。利用报纸及新媒体在“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播发稿件、在检察内网及时发布宣传周活动情况。
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
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丹东”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周”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设置四个环节。一是以自学和小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我是宪法朗读者”活动,熟读宪法读本、撰写心得体会,增强法律素养;利用党日活动的时间开展党小组集中学习,分享学习心得。二是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组织进行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检验巩固学习成果。三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及“12.5”国际志愿者日,于12月5日下午,在安东老街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本次宣传的重点是向民众普及宪法知识,及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活动共受理群众咨询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围绕“宪法学习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加强普法力度。利用报纸及新媒体在“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播发稿件、在检察内网及时发布宣传周活动情况。
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
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