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根据市人大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提出的要求,组织全地区检察机关面向行政机关、学校、社区等集中开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巡讲活动。
9月7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伟带领宣讲团队向振兴区国土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辖区内的首次宣讲,内容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概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丹东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及办理案件情况、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五部分主要内容,并针对国土局在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负有的监管职责及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介绍。 徐伟强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助力行政机关解决现实工作困难,从而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王立家局长表示:通过宣讲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并提出未来工作中将与检察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区国土局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结合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共同解决现实工作困难。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区环保局、林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进行专题宣讲,并与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工作交流,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根据市人大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提出的要求,组织全地区检察机关面向行政机关、学校、社区等集中开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巡讲活动。
9月7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伟带领宣讲团队向振兴区国土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辖区内的首次宣讲,内容包括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概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丹东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及办理案件情况、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五部分主要内容,并针对国土局在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负有的监管职责及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了重点介绍。 徐伟强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助力行政机关解决现实工作困难,从而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王立家局长表示:通过宣讲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并提出未来工作中将与检察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区国土局工作职责及工作实际,结合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共同解决现实工作困难。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区环保局、林业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行政机关进行专题宣讲,并与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工作交流,扩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