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6月2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锦江山公园,开展以“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详细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受理案件范围以及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号召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治理,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涉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年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多起向河道、自然水域倾倒生活垃圾,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等河流生态环境案件,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河工作。五道河、花园河等河流管理部门,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监督及“河长+检察长”制度的确立,强化了相关职能单位协作力度,共同推进了辖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了辖区河道无污染,改善了人居环境,守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6月2日,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锦江山公园,开展以“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详细讲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受理案件范围以及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号召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治理,主动向检察机关提供涉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年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多起向河道、自然水域倾倒生活垃圾,随意焚烧生活垃圾等河流生态环境案件,进行了“回头看”专项巡河工作。五道河、花园河等河流管理部门,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监督及“河长+检察长”制度的确立,强化了相关职能单位协作力度,共同推进了辖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了辖区河道无污染,改善了人居环境,守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