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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权益,振兴检察为女学生送上专属法治“大礼”
时间:2023-03-27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能动履职作用,适时走进校园,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师生们送上一份女性专属法治“大礼”。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贻翠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圣林职专女学生讲授了以如何提高职专女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授课中,检察官结合职专女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从性侵害的概念、主要类型、特点等方面入手,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全方位普及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提高防范性侵害的意识、在发生性侵害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及发生了性侵害以后应如何面对等问题。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生动的法治课,增强了对性侵害的认识,提升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后要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应对性侵害的处理能力,学会预防性侵害。

此外,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涉及校园法治方面的内容,如学校应当根据女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应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等要求,检察官对校方进行了深入宣传并与校方代表展开了探讨与交流。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检校共建,增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履职,针对校园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常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延伸检察职能,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真情呵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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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妇女权益,振兴检察为女学生送上专属法治“大礼”

第一检察部   2024-12-09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能动履职作用,适时走进校园,积极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师生们送上一份女性专属法治“大礼”。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贻翠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圣林职专女学生讲授了以如何提高职专女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授课中,检察官结合职专女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从性侵害的概念、主要类型、特点等方面入手,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全方位普及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提高防范性侵害的意识、在发生性侵害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及发生了性侵害以后应如何面对等问题。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生动的法治课,增强了对性侵害的认识,提升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后要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应对性侵害的处理能力,学会预防性侵害。

此外,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涉及校园法治方面的内容,如学校应当根据女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应建立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等要求,检察官对校方进行了深入宣传并与校方代表展开了探讨与交流。

下一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检校共建,增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履职,针对校园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常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延伸检察职能,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真情呵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