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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时间:2022-08-29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22年第三季度本院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全区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采取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三十九次、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党代表会议精神和区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全力推进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措施,把学党史和悟思想、强党性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把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加强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将党史学习纳入党员发展必修课,做到入党必学、入党必考、入党必讲。

  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七一”前后,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建党101周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基层党组织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组织党员进行1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决贯彻党的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在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错误言行作斗争。持续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我是党员”等活动,组织观看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优秀作品展播,深入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担当作为。

  四、深入开展党内关爱帮扶。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深入党员群众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特困党员、老党员、老模范和因公殉职或见义勇为牺牲党员干部家属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积极排忧解难。“七一”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入户走访,及时将党员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让广大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关怀一线人员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积极为下沉干部协调保障问题。

  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党的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聚焦“建强组织筑堡垒、服务中心作贡献、为民办事解难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织密防疫一线组织体系,在疫情防控卡点、隔离点等成立临时党组织,有效组织党员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家党员干部要主动到社区(村)报到,就近就地就便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带头遵守防疫规定,积极传播正能量。要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治理服务,严格落实“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直接联系1个社区、街道领导班成员至少直接联系1个网格”要求,带头深入联系点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区上下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将学习教育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务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提高学习教育实效性。在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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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振兴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政治部   2024-08-14

  为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2022年第三季度本院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全区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采取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三十九次、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党代表会议精神和区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全力推进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措施,把学党史和悟思想、强党性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把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加强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将党史学习纳入党员发展必修课,做到入党必学、入党必考、入党必讲。

  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七一”前后,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建党101周年,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安排基层党组织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组织党员进行1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坚决贯彻党的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在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错误言行作斗争。持续深化“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我是党员”等活动,组织观看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优秀作品展播,深入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担当作为。

  四、深入开展党内关爱帮扶。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深入党员群众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特困党员、老党员、老模范和因公殉职或见义勇为牺牲党员干部家属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积极排忧解难。“七一”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入户走访,及时将党员关爱帮扶资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让广大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党员干部,关怀一线人员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积极为下沉干部协调保障问题。

  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党的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聚焦“建强组织筑堡垒、服务中心作贡献、为民办事解难题”,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织密防疫一线组织体系,在疫情防控卡点、隔离点等成立临时党组织,有效组织党员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居家党员干部要主动到社区(村)报到,就近就地就便参与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带头遵守防疫规定,积极传播正能量。要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治理服务,严格落实“市、区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直接联系1个社区、街道领导班成员至少直接联系1个网格”要求,带头深入联系点研究解决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区上下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将学习教育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务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提高学习教育实效性。在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