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实践,以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为切入点,抓落实,重效果,在“党建+”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在狠抓政治建设、狠抓制度建设、狠抓品牌建设、狠抓业务建设这“四个狠抓”上下足功夫,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开展方向+,狠抓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立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院总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注重理论提升。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党组、支部书记带头上台为支部上党课或开展交流,举办“主题教育理论培训”“振兴微课堂”等活动,并借力学习强国平台、高检院学习培训网络、省公务员学习网和省检察院“辽检大讲堂”,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确保支部政治方向不偏。二是保证政治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时刻把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抓政治安全工作中下大力、使狠劲,确保全院政治安全。三是充分运用教育。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随机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监督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参观教育警示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
二、开展标准+,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深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组、支部议事决策规则。始终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委的决定,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高规范意识。坚持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根本原则,高质量、高标准、高规范化的开展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党建工作规范》,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流程。三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年初部署工作、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总结,督导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党组成员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契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情况常态督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开展创新+,狠抓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打造“振兴检察”品牌工作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平台。一是创新教育模式。突出政治立场坚定、主责主业提升、纪律意识增强、精神面貌提振,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融合式、自主式、互动式”、“实战性、实用性、实效性”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二是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采取文化熏陶、典型引领、竞争激励、参观见学等措施,浓厚“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党建联席协议》,共同开展联席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党建质量。支部多次专题党日活动被《检察日报》《丹东日报》及市院内网刊发报道。三是创新党建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管理的有机统一,在内网设立“党建”、“廉政教育”“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等党建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工作,仅2019年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2篇、省级媒体发稿15篇、市级媒体发稿21篇,更新微博327条、微信159条、更新头条137条,其中有22条微信登上省级排行榜,大大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
四、开展职能+,狠抓各项建设,进一步延伸党建工作触角 认真学习“党建+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结合院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一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单位建设全面发展。坚持下好政治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的“三步棋”,用党建引领全面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连续9年荣获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二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制定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理清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靠实了育人才、用人才的“第一责任”。2019年,我院参加 “辽宁政法理论年会”有8篇论文获一二三等奖,共有2名干警入选省院青年人才库。三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发展。坚持“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的环境氛围,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部门优化整合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实践,以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为切入点,抓落实,重效果,在“党建+”模式的基础上,持续在狠抓政治建设、狠抓制度建设、狠抓品牌建设、狠抓业务建设这“四个狠抓”上下足功夫,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开展方向+,狠抓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立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院总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注重理论提升。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党组、支部书记带头上台为支部上党课或开展交流,举办“主题教育理论培训”“振兴微课堂”等活动,并借力学习强国平台、高检院学习培训网络、省公务员学习网和省检察院“辽检大讲堂”,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确保支部政治方向不偏。二是保证政治安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时刻把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抓政治安全工作中下大力、使狠劲,确保全院政治安全。三是充分运用教育。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随机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监督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参观教育警示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
二、开展标准+,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深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党组、支部议事决策规则。始终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区委的决定,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高规范意识。坚持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根本原则,高质量、高标准、高规范化的开展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党建工作规范》,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流程。三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年初部署工作、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总结,督导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党组成员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契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情况常态督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开展创新+,狠抓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打造“振兴检察”品牌工作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平台。一是创新教育模式。突出政治立场坚定、主责主业提升、纪律意识增强、精神面貌提振,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融合式、自主式、互动式”、“实战性、实用性、实效性”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二是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采取文化熏陶、典型引领、竞争激励、参观见学等措施,浓厚“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党建联席协议》,共同开展联席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党建质量。支部多次专题党日活动被《检察日报》《丹东日报》及市院内网刊发报道。三是创新党建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管理的有机统一,在内网设立“党建”、“廉政教育”“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等党建信息平台;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工作,仅2019年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2篇、省级媒体发稿15篇、市级媒体发稿21篇,更新微博327条、微信159条、更新头条137条,其中有22条微信登上省级排行榜,大大提高了党建工作质量。
四、开展职能+,狠抓各项建设,进一步延伸党建工作触角 认真学习“党建+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结合院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全面工作的融合。一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单位建设全面发展。坚持下好政治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的“三步棋”,用党建引领全面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连续9年荣获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二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制定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理清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靠实了育人才、用人才的“第一责任”。2019年,我院参加 “辽宁政法理论年会”有8篇论文获一二三等奖,共有2名干警入选省院青年人才库。三是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发展。坚持“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努力营造“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的环境氛围,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部门优化整合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